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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地为何仍泛滥使用劣质的建筑安全网
2016-03-07 13:54  浏览:72015

    建筑用建筑安全网属于劳动防护用品,是建筑“三宝”(建筑工地防护用的建筑安全网,个人防护用的安全帽和安全带)之一,其目的是在建筑工人失手(失足)或建筑材料工具等物坠落时,被密目式安全立网拦在网内,落在平网上,从而减轻人员伤亡或物击伤害的程度。


    行业状况

    通过国家监督抽查,笔者走访了全国大多数建筑安全网生产企业,也到许多城市建筑工地上进行了实地考察,从生产企业反映的情况和工地考察的情况看,许多建筑工地在用的密目式安全立网,尤其是中、上层的密目式安全立网质量低劣,有的废旧且已破烂不堪,成了防尘网和遮羞布。

    从国家组织的监督抽查情况看,密目式安全立网的合格率在八成以上,说明大部分有证生产企业对产品质量比较重视,企业质量管理也比较严格,密目式安全立网的质量基本有保证。而市场上经销的密目式安全立网和工地上在用的密目式安全立网从外观上看就很薄,价格也很低,质量明显不过关。为何在用的与生产的密目网产品竟有如此大的差别,问题出在哪呢?

    笔者认为有两方面的原因。劣质网有销售市场存在,导致生产和经销企业为追逐高额利润而满足市场需要;政府监管部门无论在生产源头、经营流通渠道、建筑施工工地都没有监管到位,致使劣质产品充斥市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防护意识差,为降低建筑成本,不顾建筑工人的生命安全,在建筑工地的低层使用正规企业生产的质量较好的密目网产品,以应付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而在中、上层则大量使用价格很便宜质量低劣的密目网。

    二是无证产品利用价格低的优势用业务员到工地进行推销,他们往往也打上合格证,使用过期的生产许可证号,或者冒用他人的许可证复印件及相关手续,真正出了问题,想找到责任人都很困难。

    三是许多生产企业以销定产,以价定质,而不问用户的使用用途。有些生产企业为了迎合市场的需求,生产两种乃至多种质量差异大的产品,有达到国家质量标准的网,以满足正规市场需要;有不阻燃的网,有再生原料网等,以较差的产品质量和低廉的价格迎合部分建筑商的需要。价格也是五花八门,就密目网的成本而言,所用的高密度聚乙烯原料价格现达到2.3万元/t,加上阻燃剂,生产用的水、电、人工费用等,每张网成本至少在60元以上,而市场上大部分网只卖20~30元,还有10多元的网。

    有些企业将好的产品打上合格证,以应付各级质检、安监和建委部门的检查,而质量不过关的产品则在产品堆上用笔写上次品或处理品的小牌子,产品标签上仍打有合格证,致使有关部门抽检、换证检验时的合格率很高,而市场上在用的建筑安全网质量较差。

    四是少数企业打政策的“擦边球”,钻标准的空子,以防尘网、防护网的名义,利用回收料生产或者在规格上超出国家标准的范围,撇开密目式建筑安全网的国家标准的要求,甚至到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成企业标准,为自身的产品披上合法的外衣。这种行为非常可恶,其危害也是很大的。

    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致使生产企业的产品与市场在用的密目式建筑安全网在产品质量上形成二张皮,抽查结果与市场在用品质量现状出现较大的反差。


    对症下药

    鉴于上述情况,笔者建议,一是加大对无证企业的清查和处理的力度,加强有证企业的监管。企业竞争的关键是要有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条件,各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打击无证生产企业。

    二是生产者作为建筑安全网的第一道关口,要有起码的社会责任感,建筑安全网的安全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来不得半点马虎。

    三是使用单位要把好关,手续不全的产品,质量没保证的产品绝对不能进入工地使用。

    四是相关责任单位要齐抓共管,国家生产许可证管理部门在生产许可证审批发放时,对无主要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的企业不予发证;对生产场所变更应及时给予通报,杜绝居无定所的流窜经营现象;工商管理部门应加大对无证生产企业和地下黑工厂的查处力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管理部门应加大施工工地的监督覆盖面和建筑工地在用建筑安全网的质量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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